桥梁充气芯模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%以上股份的股东,可以住桥梁充气芯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;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,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,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。
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桥梁充气芯模股东大会会议的,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。
股东出席股东人会会议,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。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。
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。但是,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桥梁充气芯模公司提出的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\3以上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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